项目名称 | 环湖路一期亮化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规模 | 环湖路一期道路两侧路灯安装及管线敷设等 | ||||||||||||||
建设地点 | 姜堰溱湖风景区内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公告结束时间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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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 | ||||||||||||||
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 1、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2、报名单位须是姜堰区施工企业诚信库备案单位。 3、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如下: 3.1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原件,须纸质打印,手写无效) 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份且所提供复印件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红章,原件随带备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除外)) 3.3本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17.8--2017.10)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证明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姓名、缴费金额及缴费时间,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红章,原件随带备查);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经核实有虚假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且同时追究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3.4投标申请人提供近5年内在姜堰区内承担过工程造价50万元(含以上)的路灯施工合格的业绩资料(需由姜堰区路灯管理所提供证明,证明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期间)。 3.5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凡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不良记录公示平台上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间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
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请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朱女士 0523-88057199 |
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
3、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粘贴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