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溱湖湿地生态环境,对湿地公园内探险乐园南侧空地进行造林。具体如下:
一、招标方: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探险乐园南侧造林。
三、预算控制价:5.25万元。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栾树 | 米径 | 3000株 | 17.5元/株 | 52500元 | 独杆 |
注:投标公司所报价格应包括起苗(苗高不低于1.8米、苗木土球不小于15CM)、装卸、运输、多次倒运、场地清理、松土、栽植、竹支撑、二年养护和税费等所有费用。所报总价不能高于给出的预算控制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资格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六、报名时间:
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0日上午10时。
地点:泰州市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科。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号码:15252665199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公司,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件(盖公司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件(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泰州市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科,逾期不候。
七、保证金:
投标公司在投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时即转为履约保证金,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中标公司中标后悔标将不退还保证金。在履行合同期内由于投标公司工程质量不达标,单方面加价等导致合同中止,则不退还保证金。未中标公司在开标后退还保证金(无息)。
八、投标公司注意事项:
1、投标公司需自行踏勘现场。
2、所种植苗木中不得夹杂其它苗木、一枝黄花等难以清除的植物。(如有发现直至全部清除并第二年不在出现养护期才算结束,如不清理造成扩散中标公司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投标公司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实际的内容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公司自行承担投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6、本次投标如有3人以上参加(含3人),投标正常进行。否则重新进行招标。(低价中标)
7、所有竞标公司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不得阻挠其他公司参加竞标,更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中标公司在收到书面开工单后需在2017年3月21日前完工,延期一天扣500元,以此类推!
9、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九、验收及款项结算说明:
工程竣工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成活率达到95%,付至合同价的60%;第一年养护期满,自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当日起计,成活率达到95%,(不足95%,自行补栽),付至合同价的70%;第二年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95%(不足95%,自行补栽),经审计后结清余款;成活率未达到95%,并且不进行补栽的,将不予支付剩余款项。
十、开标时间:2017年2月21日10时。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部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地点:泰州市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科。
十一、监督部门:泰州市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溱湖风景区探险乐园南侧造林工程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溱湖风景区探险乐园南侧造林工程的招标文件,认真勘察过招标现场。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个人(签字) :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招标单价:
工程名称:
投标单株价:(小写) 元 ;(大写) 元 。
投标总价:(小写) 元;
(大写) 元。
1、我公司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上列投标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我公司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单后立即开工,并在 前完成造林工程。
3、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 。
4、如果中标,我方将派出 (姓名)作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公司:(盖章)
单位地址:
中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