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发包公告 | ||||||||||||||||
项目名称 | 鹊仙南路路灯工程安装工程 | |||||||||||||||
发包人名称 | 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月5日 14: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月9日 17: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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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城市及道路照明(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
对投标人的 其他要求 | 1、根据《姜堰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泰姜政办【2019】28号)要求,投标单位需为姜堰区2018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C级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2、报名投标单位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资质合格的单位3、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 2017 年1月5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为 30 万元(含)以上的路灯工程,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的金额为准,且中标通知书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备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投标者,请在2020年1月9日的9:00-17:00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锦绣姜城2号楼)购买竞争性发包文件、控制价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
付款方式 | 本工程无预付款。合同订立后进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工程审计第一年年底付审计价的70%,第二年年底付审计价的20%,第三年年底结清余款。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报名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周敏 | |||||||||||||
联系电话 | 15861010808 | 联系电话 | 13092262787 |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