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内5辆电瓶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湿地公园内5辆电瓶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将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1696095368@qq.com,递交的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湿地公园内5辆电瓶车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45万元。
4.最高限价:44万元。
5.采购需求:11座电动观光车5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车辆运至景区,经验收合格调试正常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将投标确认函、授权委托书盖章以扫描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696095368@qq.com)并通过电话联系完成购买。
2、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3、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本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因疫情期间出行影响,本项目投标文件送达形式为:投标人应于2022年5月16日12: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杭州路332号),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如选择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邮寄投标文件签收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孟女士,联系电话:15905267335)。如开标时不足法定投标家数,我司将原封退还所有的投标文件,以上邮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评标活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6日15时30分(所有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开标方式:微信小程序搜索【腾讯会议】
会议号:514796442
开标地点:溱潼镇名镇嘉园城南城北渔花池社区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2.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0日17:30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扫描件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696095368@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溱湖风景区内
联系方式:周女士 15996062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杭州路332号
联系方式: 孟娟 15905267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娟
电 话:15905267335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领取了贵单位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名称):
地 址:
单位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